ZDNet記者蔡宜秀卅台北報導 2009/04/09 17:02:02
在輿論壓力下,中華電信已於今(9)早九點四十分,恢復其於日昨(8)對台灣固網縮減的2GB頻寬訊務。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簡任技正梁溫馨今(9)日指出,NCC強烈要求中華電信應尋法律途徑解決與台灣固網的糾紛,而不是直接以縮減訊務的方式處理該事件。
「中華電信不應該為了商業利益(沒有收到互連頻寬費用)問題,而罔顧消費者權益,」他指出,NCC除持續調查台固於日前申請裁決─中華電信索取的互連費用過高一事外,亦會調查雙方行為是否有違反電信法規定的營業規章,以及枉顧消費者權利,一經確認,NCC將採取必要措施:處以罰鍰。
「NCC已對中華電信提出強烈要求:協商期間不能在自行縮減訊務、甚至是斷訊。」他說。
中華電信因數月未收到台灣固網應繳納的互連頻寬費用(約三千四百萬),遂於日昨縮減台固頻寬,經台固的抗議與NCC協調,已於今早恢復。
台灣固網不滿中華電信自行降低雙方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訊務。台灣台灣大哥大公共事務處阮淑祥處長指出,中華電信片面降低與台固的網路互連訊務,等於是罔顧500萬名網路使用者的權益。
她表示,由於98年度的互連費用尚未達成協議,台固遂於今(2009)年1月申請暫緩支付互連頻寬費用,並申請NCC裁決;另外,為表示台固沒有拒付互連費用的意圖,在協議期間,台固亦有按月開立支票,交付第三方保管─律師事務所。
「中華電信明明在本(4)月3日同意在5月31日前確認互連費用,但卻在4天(7日)後,發函給台固,告知將於8日縮減2GB的頻寬訊務,」阮淑祥說。
針對中華電信罔顧消費者權益一事,中華電信於稍早發出的新聞稿中澄清:該舉是在充分考量客戶權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執行。
固網業者早就不滿中華電信濫用其獨大優勢,要求業者負擔高額互連頻寬費用。
阮淑祥指出,中華電信憑藉者其握有75%的網路互連市佔,一直對其他民營固網業者收取高額互連費用─定價為美國的6至7倍外,固網業者使用的頻寬愈大,中華電信收取的單價費用反而更高。
「最不公平的是,當Hinet用戶連線到其他ISP業者的網路抓取資料時,期間的數據互連費用也要由該名ISP業者買單,」她說。
新世紀資通希望政府單位正視、介入中華電信提出的互連頻寬費用過高一事。遠東集團電信事業群家用服務事業處副總鄭智衡表示,ADSL應為全民共享資產,不應由特定業者制價,應以消費者需求制訂出合理的電路服務費用。
以互連頻寬費用為例,他說,中華電信雖於2006年12月即提出同業互連費用談判條件,但對固網業者來說,談判條件中的單一業者的網路市佔率須達33%(單一業者的IP Address數量須達三分之一)以上方可議價一款,實在過於嚴苛:固網業者因為要支付中華電信高額互連頻寬費用,導致成本過高、命在旦夕。
「從2000年固網開放後,民營固網業者每年都在向中華電信協商降低互連頻寬費用。」他說。
資料來源: ZDNet Tai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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